發布時間:2019-01-19 14:54:54
來源 :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1月4日召開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介紹了該《意見》出臺的有關情況。
據介紹,我國大約有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規和幾乎所有的行政法規,都是由行政機關來執行。行政執法是政府實施法律法規、履行法定責任、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主要方式。
劉振宇說,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對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具有基礎性、整體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對于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政府的公信力、營造更加公開透明、規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對于選擇以上三項制度,劉振宇認為,主要是考慮到這三項制度在規范行政執法各項制度中具有典型性。
具體來說,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陽光政府”,主動、及時地向社會公開執法信息,讓行政執法在陽光下運行,接受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在規范執法程序,通過文字、音像記錄等形式,對行政執法各個環節進行記錄,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重在保障合法執法,確保每一項重大執法決定必須經過合法性審核,使執法者不能越過權力的邊際,守住法律底線。
劉振宇說,通過全面推行“三項制度”,使各類行政執法行為得到有效規范,行政執法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行政執法的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此外,針對執行層面問題,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趙振華提到,《意見》也作了明確要求。一是各地方各部門要在今年3月底前拿出具體方案;二是要按照公示、全過程記錄、法制審核三個關鍵節點全面落實,如果不公示,要追究責任;三是行政執法單位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
趙振華說,根據《意見》要求,“三項制度”推進情況將會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體系,納入每一個行政單位的年底效能目標考核體系。